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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嬤在認定失智也有三年的時間了,一直覺得丫嬤很少外出,除了必要的回診外丫嬤很不喜歡出門,因此也就一直覺得不需要去申請停車證。直到最近真的覺得高雄市的停車格越來越難找了,載丫嬤回診時想尋求一個停車格可能要繞好久,看著身心障礙的停車位也無法停,只能眼睜睜的擦身而過。

前幾天就開始準備資料,資料備妥後跑到了區公所的社會課要辦理,結果被告知是要到”社會褔利服務中心”才能辦理,還好很久就在不遠處。原本想說,填好資料,把備好的文件資料交給社褔中心的人員後需要一些時間才能領到證。結果,完全不用耶!!!!!(真是開心)

效率真正好,填好資料與備齊的文件資料都出去後,立刻熱騰騰的停車證就出爐囉,下次再載丫嬤外出時,就不用看著身心障礙停車位而望之嘆息了。

 

申請時應準備文件:

(一)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二)汽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者本人或與身心障礙者設於同一戶籍(同一戶口名簿內、同地址同戶

   號)或同址分戶(戶籍地址相同)之配偶或親屬之汽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三)汽車行車執照正反面影本(車輛種類限自用小客車或自用小客貨車):身心障礙者本人或與身心障礙者設

   於同一戶籍(同一戶口名簿內、同地址同戶號)或同址分戶(戶籍地址相同)之配偶或親屬之汽車行車執

   照正反面影本。

(四)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如為同址分戶者,需再檢附行照及駕照持有人戶口名

   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五)申請人(身心障礙者本人)及代辦人印章。

(六)已領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者,換發新證時,舊證請一併繳回。

 

辦理單位:

(一)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07-3373390;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樓,週一至週五) 。

(二)社會局大寮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07-7813005;大寮區進學路129巷2之1號3樓,週一至週五)。

(三)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07-6226730轉0;岡山區公園東路131號,週一至週五)。

(四)社會局旗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07-6617464;旗山區中正路199號,週一至週五)。

(五)社會局前鎮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前鎮區康定街115號;812-1470,週一至週五)。

(六)社會局小港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小港區博學路369號;801-6920,週一至週五)。

(七)社會局婦幼青少年館(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20號;746-6900轉245,週二至週六)。

(八)社會局左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左營區實踐路4號;585-2250,週一至週五)。

(九)社會局彌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彌陀區中華路1巷5弄2號;610-8805,週一至週五)。

 

使用注意事項

(一)乘載身心障礙者之車輛停放於身心障礙者專用車位時,應將識別證正本完整呈現並放置於汽車前擋風玻璃

   明顯處或黏貼於機車車首,且不可遮蔽發證單位、有效期限、編號、車牌號碼等查驗資訊,以供查驗。

(二)專用停車位識別證限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其親屬乘載身心障礙者時持用,如有轉借他人使用、偽造或

   冒用識別證,經查證屬實者,逕行註銷,並自查獲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核發識別證。

(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有效期限最長5年,期限屆滿前1個月內應重新申請。

(四)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親屬申請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以乙張為限。

 

優惠內容-

汽車:本市(高雄市)路邊及路外平面停車場,計時停車格位當日前4小時免費(累計時數),第5小時起全額收費;計次高費率車格位半價優惠。

汽車:外縣市,路邊及路外平面停車場,計時、計次停車格位皆以半價優惠;高費率停車格位不予優惠;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半價優惠。

 

優惠條件:

1.車輛停放於計時停車格位者,駕駛人應於停車日後三日起,於停車繳費通知單之繳費期限內,至超商辦理補單作業,始得享有優惠。

2.車輛停放於路外立體、地下停車場者,駕駛人應於出場前至管理室出示識別證或由停車場人員確認懸掛專用車牌,始得享有優惠。同一停車場免費優惠,每日以一次為限。

3.停車場月票,同一停車場每月以購買一張月票為限。

 

另外提供一個訊息,也是這次到社會褔利服務中心時,看到的資訊,是關於”身心障礙車免使用牌照稅條件修正”。

內容: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修正後,於104年1月1日施行,該新法上路,將使原本申請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之民眾,可能發生免稅資料不符或免稅金額減少之情,請多加注意,以維護自身權益。

 

免牌照稅申請資格:

1.身心障礙者領有駕駛執照:車輛限本人所有(每人一輛)

2.身心障礙者無駕駛執照:須以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之車輛申請免稅。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104年修正)

 

免稅範圍:

1.排氣量2400c.c.以內:免徵使用牌照稅

2.排氣量超過2400c.c.:超過2400c.c.部份不予免稅。例如:3000c.c.車輛,使用牌照稅15210元,申請免稅核准後,扣除2400c.c.車輛稅額11230元,仍應繳納差額3980元之使用牌照稅。(104年修正)

 

身心障礙專用停車識別證申請可參考此網站:http://socbu.kcg.gov.tw/?prog=2&b_id=5&m_id=29&s_id=389

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申請可參考此網站:https://www.kctax.gov.tw/innoservice/OnlineApply5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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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uemonk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